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往年的结题验收工作安排,科研院现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系统已开通,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系统并按学校后续通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关于财务决算部分:请项目负责人登陆财务系统,自行查询收支明细和项目结余额,并与项目原批复预算进行比对后填写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含冻结待报销部分),决算表要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请勿在结题报告中填写不符合基金委政策规定的财务事项(如办公设备、办公电脑、办公耗材等)。特别注意:涉及合作单位的外拨经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前督促合作单位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出具《合作单位经费决算表》(盖对方单位财务章或公章,附件1.2)。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决算表与合作单位决算表合并(需先将列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决算表中其他支出类别的外拨科研合作费扣除),然后将合并支出数与项目总预算对照做预算调整(附件1.3),并将此合并工作底稿、对方合作单位盖章后的决算表交到科研院备案。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7日11:00前,将财务审核后的经费决算表(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23。
关于科研成果部分:专利申请时间或论文发表时间早于项目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不得列入结题报告!!!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关于提交结题报告:财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即可在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状态),项目负责人可下载打印纸质报告(报告封面会有条形码和版本号,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本人签名)。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请各位老师重视结题工作,这关系到任务的完成、新项目的申请以及个人和单位的信用。
其他问题可联系科研院。联系人:曹玥;电话:60873565;邮箱:联系地址:奉贤校区行政楼223室。
附件1.1 决算表格式(无合作单位用).xlsx
附件1.2 合作单位决算表.xlsx
附件1.3 决算表格式(合作单位并表).xlsx
附件1.4 决算表格式(原单位转入).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2月2日